本预案适用于西安西北石油管道有限公司在清罐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坍塌事故、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触电伤害、职业危害、自然灾害等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等次生灾害。事故按照其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如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汇报,听从安排。(发生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当地应急管理局)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西北石油管道有限公司在清罐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坍塌事故、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触电伤害、职业危害、自然灾害等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等次生灾害。
事故按照其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如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汇报,听从安排。(发生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当地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