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结构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片区,分别为西部产业发展片区、中部产业发展和东部产业发展片区,详见图2.2-1。 规划形成“核心引领、轴带串联、三区联动”总体空间布局结构。 核心引领:指位于园区中部引领园区发展的综合服务中心。 轴带串联:沿着园区中部主要道路形成两条发展轴线将各个片区串联。 三区联动:包括西部产业发展片区、中部产业发展、东部产业发展片区三个片区,互为驱动,共同发展。 2、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53.7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69.12公顷。规划工业用地 315.64公顷,占总用地比例为69.56%,占建设用地比例为85.51%。 3、用地规划布局 本项目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进行划分。规划区城乡用地总面积为453.78公顷,包括建设用地(H)和非建设用地(E)两大部分。其中,建设用地总面积369.12公顷;非建设用地为防护绿地(G2)和水域(E1), 总面积为84.66 公顷。建设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工业用地(M)、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以及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等 5 个大类。